保定華醫中醫醫院保衛處依據《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》等相關法律法規,以“預防為主、單位負責、突出重點、保障安全”為工作方針,全面負責醫院內部的消防、治安等工作,保障醫院安全穩定的醫療環境。保衛處的主要職責是:
(一)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消防、治安和交通方面的法律法規,配合上級機關開展安全保衛工作;
(二)制定醫院各項安全保衛工作制度,組織落實各項安全保衛工作;
(三)開展消防、治安和交通方面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,增強職工的法制觀念、安全意識和防范技能;
(四)根據需要選配保衛人員,并為安全保衛工作申請必要的經費和物資保障,負責組織醫院物防、技防設施建設及維護工作;
(五)負責醫院重點部位、毒麻藥品和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;開展防火、防盜、防搶、防爆炸、防破壞、防詐騙、防安全災害事故等安全防范工作,定期組織相關演練;
(六)預防和制止違法犯罪行為,維護醫院安全穩定;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發生在醫院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,協助公安機關開展調查;
(七)向公安機關報告醫院的重大不安定因素,協助公安機關和有關部門采取預防和化解措施;
(八)協助有關部門做好違法人員的幫助、教育工作,調解單位內部治安糾紛;
(九)負責管理醫院正式職工的集體戶口,協助公安機關管理本單位的暫住人口和其他外來人員;
(十)定期開展安全保衛大檢查,建立安全臺帳,及時發現和整改安全隱患;
(十一)參與屬地組織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;
(十二)完成國家法律法規中規定的其它安全保衛工作。